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
| 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2-606518 | 信息分类: | 增值税 |
| 发布机构: |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| 生成日期: | 2000-10-12 10:26:01 |
| 文 号: | 财税〔2000〕102号 | 是否有效: | 否 |
| 名 称: |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| ||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
财税〔2000〕102号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有关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:
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,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%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。
请遵照执行。